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渑池县位于河南省西部,北濒黄河与山西省的垣曲、夏县、平陆隔河相望,南与洛宁、宜阳相连,东裹义马与新安为邻,西界崤函与陕县接壤。陇海铁路、洛三高速公路、310国道横穿东西,南阎公路纵贯南北。东西宽43.5千米,南北长52.8千米,总面积1421平方千米。地理坐标在东经111°33′至112°01′,北纬34°36′至35°05′之间。2000年全县辖城关、英豪、张村、洪阳、天池5镇,池底、仰韶、西阳、仁村、笃忠、西村、果园、陈村、坡头、段村、南村11个乡,共有227个行政村和8个城镇居民委员会。全县人口为96675户、328046人,县内有汉族、回族、维吾尔族、满族、苗族、藏族、布依族、壮族、土族、侗族、佤族、高山族、达斡尔族、蒙古族、土家族、彝族、朝鲜族等17个民族。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,为全县政治、经济文化中心。